河伯從事 hé bó cóng shì
分詞解釋:
鱉的別名。
分詞解釋: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於屬概念,“別名”相當於種概念。
河伯:
中國神話人物。即“黃河水神”。又名馮夷。相傳他在渡黃河時淹死,被天帝封為水神。曾娶婦害民,又使黃河泛濫。後化為白龍在水上遊,被後羿射瞎瞭左眼。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河伯從事 hé bó cóng shì
分詞解釋:
鱉的別名。
分詞解釋: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於屬概念,“別名”相當於種概念。
河伯:
中國神話人物。即“黃河水神”。又名馮夷。相傳他在渡黃河時淹死,被天帝封為水神。曾娶婦害民,又使黃河泛濫。後化為白龍在水上遊,被後羿射瞎瞭左眼。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