讞報 yàn bào
詞語解釋:
謂審判定罪之後向上稟告。
分詞解釋:審判:
法院對案件作審理和判決的合稱。審理指搜集證據,審查證據,訊問當事人,詢問證人等,以查清案件的事實,確定案件的性質。判決指根據案件的事實和性質,適用有關的法律作出處理的決定。
之後:
1.表示在某個時間或處所的後面。一般多指時間。
2.單獨用在句子頭上,表示在上文所說的事情以後。
向上:
1.謂犯上。
2.朝著高處,往上。
3.以上。表示數量超過某個基數,或程度超過某一標準。
4.上進。
5.猶前邊,上邊。指前文或前言所及。
6.向上攀。謂夠不上;不足。
定罪:
審判機關認定某違法行為符合刑事法律規定的某個罪名。
稟告:
向上級或尊長報告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