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衣 jī yī
詞語解釋:
春秋末晉人豫讓事智伯﹐智伯甚尊寵之。及智伯為趙襄子等所滅﹐豫讓立志必為報仇而死﹐以報智伯。乃變名姓為刑人﹐又漆身為厲﹐吞炭為啞﹐兩次行刺趙襄子﹐未成而自殺。自殺前﹐要求趙襄子給衣服而擊之﹐以示報仇之意。“襄子大義之﹐乃使使持衣與豫讓。豫讓拔劍三躍而擊之﹐曰:‘吾可以下報智伯矣!’”事見《史記.刺客列傳》。後因以“擊衣”為報仇的典實。
分詞解釋:尊寵:
1.尊重寵幸。
2.舊指妻妾或其外室。
要求:
1.提出具體事項或願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願望或條件。
大義:
1.正道;大道理。
2.夫婦之義﹐謂婚姻。
3.要義;要旨。
衣服:
1.衣裳,服飾。
2.借指形體,身軀。
名姓:
1.即姓名。
2.有名望的姓氏。即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