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問 bù wèn
詞典解釋:
1.不慰問。
2.不過問;不詢問。
3.不管;無論。
4.不依法處分;不追究刑事責任。
分詞解釋:追究:
追問根由;事後追查推究原因、責任等:追究責任|這樣的事,應該好好追究一下|追究事故發生的原因。
處分:
①處置;安排: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
②處罰;懲罰:刑事處分|給予警告處分。
無論:
①連詞。表示在任何條件下結果都一樣:無論如何|無論誰犯法,都要受法律制裁|無論去與往,俱是夢中人。
②不用說: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
依法:
1.按照已有的方法。
2.按照法律。
不管:
1.不顧,不考慮。
2.不過問。
3.不關,不涉及。
4.連詞。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