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翻 nào fān
詞語意思:
意見不合,以致破裂。
[break off] 相互爭鬥激烈,完全失去和氣
兩人鬧翻瞭,誰也不理誰
分詞解釋:以致:
連詞。用在下半句的開頭,表示下文是上述情況造成的結果,多指不好的:事先沒有充分研究,以致作出瞭錯誤決定|乃陷大澤中,以致漢追及之。
意見:
1.見解,主張。
2.指對人對事不滿意的想法。
3.識見。
不合:
1.違背;不符合。
2.不和。
3.不應當;不該。
破裂:
①開裂;破損開裂:天時寒,面皆破裂|衣裳破裂。
②破壞、分裂。多指感情與關系:我倆感情破裂,無法維持婚姻|談判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