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辭 wǔ cí
詞語解釋:
1.亦作“五詞”。
2.謂訴訟時原告被告雙方的述詞。《書.呂刑》:“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孔穎達疏:“凡斷獄者,必令囚之與證,兩皆來至,囚證具備,取其言語……乃據辭定罪,與眾獄官共聽其辭,觀其犯狀,斟酌入罪,或入墨﹑劓,或入宮剕。”一說,猶言五聽。孫星衍疏:“五辭,即五聽也。《周禮.小司寇》職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
分詞解釋:目聽:
1.古代聽訟法之一。謂觀察受審訊者的眸子而知其曲直。
2.謂看人語態即知其意;見人容態即知其所欲言。
民情:
①人民群眾的心情、願望等:帝王之道,在順民情。
②人民群眾的生活、生產等各方面的情況:民情至樸而不文|初來乍到,民情不熟。
呂刑:
《尚書》篇名。周穆王時有關刑法的文書,由於呂侯的請命,故名。近人有認為是春秋時呂國國君所造的刑書。
氣聽:
謂根據當事人的呼吸緩促聽察獄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