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督 hé dū
分詞解釋:
河道總督的省稱。
分詞解釋:總督:
①總管監督:總督軍務|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廓,三十有六。
②官名。1469年明代專設兩廣總督,後漸成定制。清代起正式成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轄一省或兩三省。另設專管某一事務的總督,如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
③宗主國派往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也稱總督。
河道:
河流的路線,通常指能通航的河:疏通河道。
省稱:
簡略的稱謂。
● 河 hé ㄏㄜˊ
◎ 水道的通稱:河道。河溝。河谷。河流。河灘。河沿。河鮮(供食用的新鮮河魚、河蝦等)。河港。河灣。河網。河運。內河。
◎ 特指中國黃河:河套。河防。
◎ 指“銀河系”:天河。河漢。
● 督 dū ㄉㄨˉ
◎ 察看;監管:監督。督辦。督導。督察。督促。督師。督率(shuài )(亦作“督帥”)。督戰。督學。
◎ 責罰:督過(督察責備)。督責。
◎ 古代將官名:都督。督郵。督護。總督。提督。督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