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九 yān jiǔ
分詞解釋:
明朝風俗,京城正月舉行燈市,於十八日收燈。次日,男女傾城出西郊白雲觀,嬉遊宴飲,名曰耍“煙九”。或稱“淹九”。殆以燈事闌珊,未忍遽舍,取淹留之義。參閱明沈德符《野獲編補遺.畿輔.淹九》。
分詞解釋:闌珊:
〈書〉將盡;衰落:春意闌珊ㄧ意興闌珊。
收燈:
舊俗農歷正月十五為燈節,正月十三日謂上燈,正月十八日謂收燈。
淹留:
逗留;滯留:時繽紛其變易兮,又何可以淹留?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舉行:
進行(集會、比賽等):舉行會談 ㄧ舉行球賽 ㄧ展覽會在文化宮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