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根持論 bù gēn chí lùn
詞典解釋:
根:根據;持論:提出自己的論點或主張。指毫無根據地提出個人的論點或主張。
分詞解釋:持論:
提出主張;立論:能持論,善屬文|持論公允。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ㄧ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根據地:
據以長期進行武裝鬥爭的地方,特指我國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的革命根據地。
不根:
沒有根據;荒謬。
論點:
議論中所持的觀點以及支持這一觀點的理由:文章論點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