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得 xiū dé
詞語解釋:
不得;不要。
分詞解釋:不要:
表示禁止和勸阻。
不得:
1.不能得到;得不到。
2.不能;不可。
● 得 dé ㄉㄜˊ
◎ 獲取,接受:得到。得失。得益。得空(kòng)。得便。得力。得濟。心得。
◎ 適合:得勁。得當(dàng )。得法。得體。
◎ 滿意:得意。揚揚自得。
◎ 完成,實現:飯得瞭。得逞。得志(多指滿足名利的欲望)。
◎ 可以,許可:不得隨地吐痰。
◎ 口語詞(a.表禁止,如“得瞭,別說瞭”;b.表同意,如“得,就這麼辦”)。
● 得 děi ㄉㄟˇ
◎ 必須,須要:可得註意。
◎ 極舒服,極適意:這時要能洗上涼水澡,就得瞭。
● 得 de ㄉㄜ
◎ 用在動詞後表可能:要不得。拿得起來。
◎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的連接補語,表示效果或程度:跑得快。香得很。
● 休 xiū ㄒㄧㄡˉ
◎ 歇息:休整。休假。休閑。離休。
◎ 停止:休業。
◎ 完結(多指失敗或死亡)。
◎ 舊指丈夫把妻子趕回母傢,斷絕夫妻關系:休妻。
◎ 不要:休想。休提。
◎ 吉慶,美善,福祿:休咎(吉兇)。
◎ 助詞,用於語末,與“罷”、“瞭”等用法相當:歸休。
◎ 辭去官職:休官。
● 休 xù ㄒㄩˋ
◎ 古同“煦”,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