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 tán sì tóng
詞語解釋:
譚嗣同(1865-1898)近代維新派政治傢、思想傢。湖南瀏陽人。1896年寫成《仁學》一書,主張沖破一切封建羅網。後在湖南協助辦報、辦學堂,宣傳變法。1898年被征入京,參與維新變法。戊戌政變後,被捕就義。為“戊戌六君子”之一。著作編入《譚嗣同全集》。
分詞解釋: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瞭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著作:
1.用文字表達意見﹑知識﹑思想﹑感情等。
2.著作的成品。
3.見“著作郎”。
變法:
指歷史上對國傢的法令制度做重大的變革:變法維新。
君子:
古代指地位高的人,後來指人格高尚的人:正人君子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政治傢:
有政治見識和政治才能並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多指國傢﹑政黨的領導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