讞決 yàn jué
詞語解釋:
1.判斷。
2.判決。
分詞解釋:判斷:
①斷定:判斷準確|正確的判斷。
②判決: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瞭此案。
③對事物情況有所肯定或否定的思維形式。如:“馬克思主義是真理。”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符合客觀實際,判斷就是真的,否則就是假的。檢驗判斷真假的唯一標準是社會實踐。判斷由概念組成,是在實踐的基礎上反映現實的結果。判斷總是表現為句子,但是並非所有的句子都表示判斷。同一個判斷可以用不同的句子來表示,同一個句子也可以表示不同的判斷。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讞(讞) yàn ㄧㄢˋ
◎ 審判定罪:讞問(審問)。定讞(定案,定罪)。
● 決 jué ㄐㄩㄝˊ
◎ 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禹決江疏河”。
◎ 堤岸被水沖開:決口。潰決。
◎ 斷定,拿定主意:決定。決斷。決計。決然。決勝。決議。猶豫不決。
◎ 一定(用在否定詞前):決不後退。
◎ 決定最後勝敗:決賽。決戰。
◎ 執行死刑:處決。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