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對六面 sān duì liù miàn
詞典解釋:
人 指會同當事雙方及中間人或見證人。
分詞解釋:見證人:
應邀到場親見某個法律行為進行情況的人。如立遺囑、訂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常邀請見證人到場。訴訟中采取搜查等措施時也邀請見證人到場。中間人:
1.居間介紹﹑調停或作證的人。
2.中間派。
當事:
1.遇事;臨事。
2.任事;任職。
3.當權者。
4.指掌櫃的。
會同:
跟有關方面會合起來(辦事):這事由商業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雙方:
指在某種場合中相對的兩個人或兩個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