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人 zé rén
分詞解釋:
1.古代管理草澤地區的官。
2.居住在湖區的人。
分詞解釋:草澤:
1.低窪積水野草叢生的地帶。亦指荒郊。
2.草野;民間。
3.在野之士;平民。
地區:
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幹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傢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並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