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文法 bù chéng wén fǎ
詞典解釋:
“成文法”的對稱。未經國傢立法程序制定,但經國傢認可並賦予法律效力的習慣、判例等。
分詞解釋:立法:
國傢權力機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機關 ㄧ立法程序。
賦予:
交給(重大任務、使命等):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成文法:
“不成文法”的對稱。國傢機關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現出來的法。我國的憲法、普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都是成文法。
認可:
許可;同意:此事已經主管部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