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烏 xiàn wū
分詞解釋:
禦史臺的別稱。因禦史臺又稱烏臺﹑憲臺,故以“憲烏”稱之。
分詞解釋:別稱:
正式名稱以外的別名。
憲臺:
1.後漢改稱漢禦史府為憲臺。後為同類機構的通稱,亦以稱禦史等官職。
2.舊時對上官的尊稱。禦史臺:
官署名。專司彈劾之職。西漢時稱禦史府,東漢初改稱禦史臺,又名蘭臺寺。梁及後魏﹑北齊或謂之南臺,後周則稱司憲。隋及唐皆稱禦史臺。惟唐一度改稱憲臺或肅政臺,不久又恢復舊稱。明洪武十五年改為都察院,清沿用,禦史臺之名遂廢。參閱《通典.職官六》﹑《明會要.職官五》。
烏臺:
指禦史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