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 biàn zhèng fǎ
詞語意思:
①關於事物矛盾的運動、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的哲學學說。它是和形而上學相對立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認為事物處在不斷運動、變化和發展之中,是由於事物內部的矛盾鬥爭所引起的。在歷史上辯證法經歷瞭自發、唯心、唯物三個階段。辯證法隻有發展到瞭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才成為一門真正的科學。
②特指唯物辯證法。
分詞解釋:方法論:
①關於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的學說。
②在某一門具體學科上所采用的研究方式 、方法的綜合。
變化:
事物在形態上或本質上產生新的狀況:化學變化ㄧ變化多端ㄧ情況發生瞭變化。
科學:
①反映自然、社會、思維等的客觀規律的分科的知識體系。
②合乎科學的:科學種田ㄧ這種說法不科學ㄧ革命精神和科學態度相結合。
特指:
[認為某些事物所屬的] 指定范圍或角色。
認為:
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