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否認 wú kě fǒu rèn
詞典解釋:
不可能不承認。
分詞解釋:不可:
1.不可以;不可能。
2.不答應;不準許。
3.不輕易贊同或遵奉。
4.謂不符合,不稱。
5.猶不堪。
6.指缺點﹑過錯。
7.與“非”連用,“非……不可”,表示必須或一定。
能不:
1.猶言而不。
2.豈能不。謂不能不。
承認:
①對事實行為表示確認;同意:他承認這是他幹的。
②即“國際承認”。一國認可另一國為主權國傢和新的國傢機構為合法政府,並願意與其交往、發展正常關系的外交行為。一般采用相互致函、發照會、發表聯合公報、互派外交代表、簽訂條約等形式來表示。相互承認是建立外交關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