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 wǔ rǔ zuì
詞語解釋:
在我國,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損害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與誹謗罪的目的相同,但手段不同。
分詞解釋:暴力:
①強制的力量;武力。
②特指國傢的強制力量:軍隊、警察、法庭對於敵對階級是一種暴力。
方法:
關於解決思想、說話、行動等問題的門路、程序等:工作方法ㄧ學習方法ㄧ思想方法。
手段:
①做事的方法:手段強硬|毒辣手段。特指不正當的方法:耍手段。
②本事: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
公然:
公開地;毫無顧忌地:公然作弊ㄧ公然撕毀協議。誹謗罪:
指對受害人造成瞭實際的損害,並指明是由口頭說話造成的,無論是出於惡意明知故說,還是出於無心缺乏考慮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