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曹 jì cáo
詞語解釋:
掌表章文檄書記的官署或官員。
分詞解釋:書記:
①指書籍、書牘等:閉戶讀書記|數通書記相報謝。
②舊時指從事公文、書記工作的人。也專指擔任抄寫工作的人員:他在當書記。
③政黨各級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設總書記;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和基層黨的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均設書記。職責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把握好正確的政治方向;善於團結好委員會中一班人;抓好黨風建設,督促、檢查黨的各項工作等。書記和委員之間是平等的同志關系,重大問題由委員會通過表決決定。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於外交場合)。
官署:
官廳。
文檄:
即檄文。古代用於征召或聲討等的文書。
表章:
1.同“表彰”。
2.表明。
3.奏章。
4.上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