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民 yì mín
詞語解釋:
逸民。舊時稱遁世隱居的人。
分詞解釋:時稱:
猶時譽。遁世隱居:
指避世而深居不做官。
逸民:
避世隱居之人:尋山求逸民|舉逸民。
● 佚 yì ㄧˋ
◎ 同“逸”。
◎ 放蕩:淫佚。佚遊。
◎ 美:佚女。
◎ 姓。
● 佚 dié ㄉㄧㄝˊ
◎ 古同“迭”,輪流,更替。
● 民 mín ㄇㄧㄣˊ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