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 shòu fǎ
詞語解釋:
1.猶伏法。
2.接受道法。
3.指接受為文的法則。
分詞解釋:伏法:
(犯人)被執行死刑:罪犯已於昨天伏法。
為文:
成文,成字。如:為文猶可識。——宋.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道法:
1.道理法度。
2.遵循效法。
3.遵守法制。
4.道教的教義。
5.道教的法術。
6.即佛法。
7.泛指宗教的學說與法術。
接受:
對事物容納而不拒絕:接受任務 ㄧ接受考驗ㄧ接受教訓 ㄧ虛心接受批評。
法則:
①規律:自然法則。
②〈書〉法規。
③〈書〉模范;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