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工人 hé tòng zhì gōng rén
詞語解釋:
全稱“勞動合同制工人”。在中國,指用工單位在國傢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通過簽訂勞動合同招用的工人。合同制工人是用人單位的在冊職工,享有與本單位固定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與合同工涵義不同。參見“勞動合同制”。
分詞解釋:工人: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多指體力勞動者)。合同工:
以簽訂勞動合同的辦法招收的工人。
勞動:
①人類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的活動:體力勞動ㄧ腦力勞動。
②專指體力勞動:勞動鍛煉。
③進行體力勞動:他勞動去瞭。
職工:
職員和工人。亦單指工人。
待遇:
①看待;對待:公平待遇。
②接待:待遇隆重。
③經濟報酬;社會福利等:待遇從優。
④社會權益: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