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 hé huǒ qǐ yè
詞語解釋:
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合夥人組成的企業。合夥企業不是法人,各合夥人是權利與義務的主體。合夥企業的創立、經營與解散,都比較靈活,但企業的責任重大,權益不易轉讓。
分詞解釋:合夥:
(合夥兒)合成一夥(做某事):合夥經營丨合夥幹壞事。
經營:
①籌劃並管理(企業等):經營商業ㄧ經營畜牧業 ㄧ苦心經營。
②泛指計劃和組織:這個展覽會是煞費經營的。
盈虧:
1.語出《易.謙》:“天道虧盈而益謙。”本謂自然之道盈滿者則虧減之。後多以“盈虧”指增減;盈滿或虧損。
2.指月之圓缺。
3.猶得失。
4.指勝負。
5.指企業或事業的賺錢或賠本。
法人:
法律上指根據法律參加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公司、社團等。法人享有與其業務有關的民事權利,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區別於‘自然人’)。
解散:
①集合的人分散開:隊伍解散後,大傢都在操場上休息喝水。
②取消(團體或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