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 jiào liàn yuán jì shù děng jí zhì dù
詞語意思:
根據教練員的業務水平而授予相應等級稱號的制度。中國於1979年由國傢體委頒佈實施。共分五個技術等級:國傢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助理教練員。
分詞解釋: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傢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等級: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
2.分等;逐步。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教練員:
運動訓練中培養和訓練運動員者。對運動員的思想、身體、技術、戰術和道德意志品質等全面負責。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相應:
①互相呼應、適應:同聲相應|首尾相應|正文作瞭改動,目錄也要相應調整。
②符合: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出秘書百篇以校之,皆不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