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變 zá biàn
詞語解釋:
1.雜樂和變樂。
2.唐宋在田賦正稅以外的附加稅。
分詞解釋:田賦:
中國歷代政府對農田征收的稅。名稱歷代有所不同。始於公元前594年。有些朝代將其他課征並入。明、清兩代,田賦成為國傢主要財政收入。
正稅:
1.舊指正額賦稅。與“加耗”﹑“子稅”等附加稅相對。
2.舊指主要賦稅,與各種雜稅相對。如清代稱田賦﹑丁賦為正稅。稱鹽課﹑茶課﹑牙稅﹑當稅等等為雜稅。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附加稅:
於正稅之外加征的稅。
樂和:
〈方〉快樂(多指生活幸福):日子過得挺樂和ㄧ人們辛苦瞭一年,春節的時候都願意樂和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