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諮 jì zī
詞語解釋:
宋代的官場文書用語。謂記錄並向上稟報。
分詞解釋:文書:
①各種文件的統稱。有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之分。前者即公文,後者指個人或傢庭、傢族在社交活動中形成的書信、日記、傢譜、契約、合同等。
②指從事文書工作的人員。
官場:
指官吏階層及其活動范圍(貶義,強調其中的虛偽、欺詐、逢迎、傾軋等特點)。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ㄧ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用語:
1.措辭。
2.某一方面專用的詞語。
向上:
1.謂犯上。
2.朝著高處,往上。
3.以上。表示數量超過某個基數,或程度超過某一標準。
4.上進。
5.猶前邊,上邊。指前文或前言所及。
6.向上攀。謂夠不上;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