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察 cì chá
詞語解釋:
探伺偵察;監察。
分詞解釋:探伺:
1.偵察;窺探。
2.指從事偵察工作的人。
監察:
監督各級國傢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並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偵察:
為獲取敵方與軍事鬥爭有關的情況而采取的行動。其主要手段有觀察、竊聽、刺探、搜索、截獲、捕獲戰俘、諜報偵察、戰鬥偵察、照相偵察、雷達偵察、無線電偵聽與測向、調查詢問、搜集文件資料等。
● 察 chá ㄔㄚˊ
◎ 仔細看,調查研究:察看。察核。觀察。考察(a.實地觀察調查,如“科學察察”;b.細致深刻地觀察,如“科學研究要勤於察察和思考”)。察覺。察訪。察勘。察探。明察秋毫(“秋毫”指秋天鳥獸身上新長的細毛,喻為人精明,任何小問題都看得清楚)。
● 刺 cì ㄘˋ
◎ 用有尖的東西插入:刺繡。刺傷。刺殺。
◎ 暗殺:刺客。被刺。行刺。
◎ 偵探,打聽:刺探。
◎ 用尖銳的話指出別人的壞處:諷刺。譏刺。
◎ 尖銳像針的東西:芒刺。魚刺。刺叢。
● 刺 cī ㄘˉ
◎ 象聲詞:刺地滑瞭一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