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廢 wěi fèi
詞語解釋:
閑置,棄置。
分詞解釋:閑置:
空放著;擱在一邊不用。
棄置:
1.拋棄,扔在一邊。
2.謂不被任用。
● 廢(廢) fèi ㄈㄟˋ
◎ 停止,不再使用:廢弛(應該施行而不施行)。廢除。廢黜(罷免,革除)。廢帝(被廢黜的皇帝)。廢棄。廢止。廢置。因噎廢食。
◎ 沒有用的,失去效用的:廢話。廢品。廢墟(受到破壞之後變成荒蕪的地方)。
◎ 沒有用的東西:修舊利廢。利用“三廢”(“三廢”,廢氣、廢水、廢渣)。
◎ 荒蕪,衰敗:田園荒廢。幾經興廢。
◎ 重傷或殺死某人:廢瞭他。
● 委 wěi ㄨㄟˇ
◎ 任,派,把事交給人辦:委托。委派。委任。委員。委以重任。
◎ 拋棄,舍棄:委棄。委之於地。
◎ 推托,卸:推委。委罪。
◎ 曲折,彎轉:委曲。委婉。委屈。
◎ 積聚:委積。
◎ 末、尾:原委。窮源意委(追究事物本原及其發展)。
◎ 確實:委實。
◎ 無精打采,不振作:委頓。委靡。
● 委 wēi ㄨㄟˉ
◎ 〔委蛇(shé ㄕㄜˊ)〕a.敷衍,應付;b.同“逶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