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郡 zuǒ jùn
詞語解釋:
協理州郡政務。指任州郡的司馬﹑通判等職。
分詞解釋:州郡:
1.州和郡的合稱。亦泛指地方上。
2.指州郡的長官。
政務:
行政事務。泛指國傢的管理工作。
協理:
1.合理,正確。
2.協助辦理。
3.清代官職,職責是協助主要大臣處理事務。
4.舊時規模較大的銀行﹑企業中協助經理主持業務的人,地位僅次於經理。
通判:
1.公正裁決。
2.官名。宋初始於諸州府設置,即共同處理政務之意。地位略次於州府長官,但握有連署州府公事和監察官吏的實權,號稱監州。明清設於各府,分掌糧運及農田水利等事務,職務遠較宋初為輕輕。清代另有州通判,稱州判。亦指任通判之職。
司馬:
1.官名。相傳少昊始置。周時為六卿之一,曰夏官大司馬。掌軍旅之事。漢武帝元狩四年改太尉為大司馬。後漢因之,旋又改名太尉,南北朝與大將軍並稱二大,至隋廢。後世用作兵部尚書的別稱,侍郎則稱少司馬。
2.官名。《周禮》夏官大司馬之屬官,有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春秋晉作三軍,每軍別置司馬。其後漢宮門及大將軍﹑將軍﹑校尉屬官,都有司馬。邊郡亦置千人司馬,專主兵事,不治民。魏晉以後,州刺史帶將軍開府者,置府僚司馬。至隋廢州府之任,無復司馬,而有治中。唐制,節度使屬僚有行軍司馬。又於每州置司馬,以安排貶謫或閑散的人。後世稱府同知曰司馬,本此。
3.王宮外門。
4.指漢文學傢司馬相如。
5.指唐大詩人白居易。白嘗貶江州司馬,故稱。
6.復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