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guó mín jīng jì hé shè huì fā zhǎn jì huà
詞語解釋:
國傢對一定時期內國民經濟的主要活動、科學技術、教育事業和社會發展所作的規劃和安排。是指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有長期計劃(十至二十年)、中期計劃(一般為五年)、年度計劃。中國從1953年起至1995年共制訂和執行瞭八個五年計劃。
分詞解釋:規劃:
①比較全面的長遠的發展計劃:制訂規劃丨十年規劃。
②做規劃:興修水利問題,應當全面規劃。
定時:
①按規定的時間;準時:定時吃藥ㄧ定時起床。
②一定的時間:吃飯要有定時。
計劃:
①工作或行動以前預先擬定的具體內容和步驟:科研計劃ㄧ五年計劃。
②做計劃:先計劃一下再動手。
中期:
一個時期或一個過程的中間階段。
指導:
①教導;指示引導:指導員|指導方針|指導思想。
②指擔任教練工作的人員:藝術指導|球隊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