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形式 sī wéi xíng shì
詞語意思:
思維借以實現的形式。概念、判斷、推理、證明是不同的思維形式。具有不同結構的判斷形式、推理形式、證明形式也是不同的思維形式。在具體思維中,思維形式和思維內容總是結合在一起的,既不存在沒有思維形式的思維內容,也不存在沒有思維內容的思維形式。但是思維形式對於思維內容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因此邏輯學可以把思維形式抽出來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
分詞解釋:結合:
①人或事物間發生密切聯系:理論結合實際。
②指結為夫妻。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具有:
有(多用於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結構:
①各個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文章的結構ㄧ語言的結構ㄧ原子結構。
②建築物上承擔重力或外力的部分的構造:磚木結構ㄧ鋼筋混凝土結構。
總是:
1.總歸是;全都是。
2.縱然是;即使是。總,通“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