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幣 guó bì
詞語解釋:
1.國傢規定的貨幣。
2.舊指中國國定的銀本位貨幣。清宣統二年(1910年),規定國幣單位,定名曰“圓”。1935年國民黨政府廢止銀本位幣,采用法幣,沿稱國幣。
分詞解釋:國民黨:
1912年8月,孫中山在中國同盟會的基礎上,合並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等幾個黨派組建的資產階級政黨。
政府:
即國傢行政機關。按管轄范圍分,單一制國傢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復合制國傢有聯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聯邦政府。
廢止:
取消,不再行使(法令、制度):本條令公佈後,以前的暫行條例即行廢止。銀本位:
用白銀做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貨幣:
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購買任何別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