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舉藝 zhì jǔ yì
詞語解釋:
指八股文。
分詞解釋: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制度所規定的文體。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部分組成。後四部分是正式議論,中股是全篇重心,在這四段中,都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文章題目摘自《四書》,所論內容必須根據朱熹《四書集註》,不許自由發揮。
制舉:
1.制訂選拔賢才的方法。
2.唐代科舉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貢舉外,由皇帝親自詔試於殿廷稱為“制舉科”。簡稱“制舉”或“制科”。宋代因之,如南宋紹興年間開博學鴻詞科。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兩次博學鴻詞科及清末的經濟特科等,亦皆屬制舉性質。
3.後皇帝殿試進士亦稱“制舉”。參閱清顧炎武《日知錄.制科》。
● 藝(藝) yì ㄧˋ
◎ 才能,技能,技術:工藝。技藝。文藝。藝人。藝術(a.戲劇、曲藝、音樂、美術、建築、舞蹈、電影、詩和文學等的總稱;b.指富有創造性的方式、方法;c.形狀獨特而美觀的)。藝苑奇葩。藝高人膽大。
◎ 種植:園藝。
◎ 準則、法度、限度:“驕泰奢侈,貪欲無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