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百科
鱗狀細胞癌(squamouscellcarcinoma)簡稱鱗癌,起源於皮膚表皮及其附屬器(毛囊漏鬥、皮脂腺導管、末端汗管)角質形成細胞,好發於頭皮、面部、頸和手背等暴露部位.早期即可呈潰瘍,又常繼發於慢性潰瘍或慢性竇道開口,或瘢痕部的潰瘍經久不愈而癌變.臨床可呈菜花狀,邊緣隆起不規則,底部不平,易出血,常伴感染致惡臭.可有局部浸潤及區域淋巴結轉移.在下肢者常伴骨髓炎或骨膜炎.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病因
日光長期暴曬(19%):
1948年Blum證明致癌射線是太陽光譜中波長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線侵害人體,導致細胞內DNA損傷和其修復能力的破壞而致皮膚癌,皮膚內的黑色素可以保護皮膚免受紫外線損傷,這就是白色人種易受紫外線損傷而好發皮膚癌的原因,而他們喜歡日光浴的習慣,也是造成發病率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層變薄,形成臭氧洞,導致過多紫外線照射,可造成皮膚癌患者的增加.
化學物質刺激(18%):
某些化學物質如砷,瀝青等可致皮膚鱗癌,與瀝青接觸的工人皮膚鱗癌的發病數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瀝青,煤焦油,石蠟,含有砷劑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別是導致鱗癌.
人類乳頭瘤病毒(15%):
人類乳頭瘤病毒,特別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為誘發的重要因素.
遺傳因素(10%):
遺傳亦為重要的發病因素,某些遺傳性皮膚病如色素性幹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種鱗癌的發病數比白種人發病率高,國內孫紹謙等1956年報道191例皮膚癌,其中,鱗癌占78.5%,而德國Bosenberg1953年報道133例皮膚癌中鱗癌僅占15%.
(一)發病原因
自從1775年Percivalpott首次報道掃煙囪工人因接觸煤煙發生陰囊鱗癌以來,鱗癌的發病機制為人們所註意,許多致病因子均可誘發鱗狀細胞癌,主要為紫外線長期照射,其次為放射線損傷,熱損傷,致癌化學物質,如砷,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煤焦油,木餾油,石蠟,蒽,煙草焦油,鉻酸鹽等與鱗癌的發生有密切關系.
1.癌前期皮膚病某些癌前期皮膚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線和鐳射線性皮炎等均易致鱗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膚病,如疣狀表皮發育不良,慢性潰瘍,慢性竇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紅斑狼瘡,尋常狼瘡,萎縮硬化性苔蘚等均可誘發或繼發鱗癌.
2.放射線過量照射在慢性皮炎的基礎上,如受到過量的放射線照射,亦可使皮膚發生癌變,長期與放射線接觸的工作人員,如缺乏保護措施,亦可以誘發皮膚癌癥.
3.瘢痕各種創傷性瘢痕,尤其燒傷性瘢痕更易發生鱗癌.
4.繼發於慢性皮膚病變某些慢性皮膚病,如尋常狼瘡,紅斑狼瘡,黏膜白斑,慢性潰瘍或竇道,燒傷瘢痕,射線皮炎,慢性肉芽腫疣狀表皮發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縮硬化性苔蘚等均可誘發或繼發鱗癌.
(二)發病機制
1.組織病理所見癌細胞大致有以下三種:
(1)已分化的棘細胞:與正常棘細胞不同,瘤細胞體積較大,呈多邊形,短梭形或不規則形,胞漿豐富,有細胞間橋,伊紅染色,不均勻,若內含糖原,細胞透明呈空泡狀;胞核大小及染色深淺不一,有多核,巨核和較多核分裂象.
(2)角化細胞:單個或簇集成團,癌細胞團塊的中央出現角化珠,由同心層狀排列(如洋蔥狀)的角化物質構成,胞核較大,深染,胞漿深紅,示嗜酸性,完全或不完全角化,此為鱗狀細胞癌的特征性的結構.
(3)未分化或低分化梭形細胞:細胞體積較小胞漿少;胞核深染,細胞間無網狀纖維.
上述幾種癌細胞常相互混雜,排列成乳頭狀,巢狀,條帶狀或假腺樣結構.
2.鱗癌一般分化較好,高分化的鱗癌約占75%,癌細胞呈乳頭狀,巢狀,條索狀或腺樣結構,可浸潤至真皮層或皮下組織,按癌細胞分化程度分4級:
(1)Ⅰ級:分化成熟的鱗癌,具有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珠為鱗癌特征性結構,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細胞組成.
(2)Ⅱ級:以棘細胞為主要成分,並具有明顯的異形性,包括癌細胞體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淺不一,核分裂多見,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3)Ⅲ級:細胞分化差,皮表層大部分細胞排列紊亂,細胞體積增大,核大異形明顯,核分裂多見,無癌珠,但有個別細胞呈角化不良,病變在表皮內呈輻射狀擴展,浸潤真皮較晚.
(4)Ⅳ級:為未分化型,無棘細胞,無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細小呈梭形,核細長染色深,並有壞死和假腺樣結構,少數呈鱗狀細胞和角化細胞,可作為診斷依據.
3.Broders分類根據未分化細胞在癌細胞中所占的百分比,侵襲性鱗狀細胞癌分為四級.
(1)Ⅰ級:瘤組織不超過汗腺的水平,未分化細胞<25%,角珠較多.
(2)Ⅱ級:未分化細胞<50%,隻有少數角珠,角珠中心角化細胞較少,非典型細胞稍多,癌細胞團界限不清.
(3)Ⅲ級:未分化細胞<75%,無角珠,可見較大的角化不良細胞,胞漿深紅,核深染,核分裂象多且不典型;
(4)Ⅳ級:未分化細胞>75%,無角化,腫瘤細胞不典型,無細胞間橋,診斷較困難.
未分化細胞所占比例越大,惡性程度越高,除此之外,侵襲的深度也是估計惡性程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低度惡性的鱗狀細胞癌中,罕見癌細胞侵入到汗腺以下的組織.
按Broders分類,鱗狀細胞癌大多為分化較高的Ⅰ或Ⅱ級,分化低的Ⅲ或Ⅳ級少見.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症状
多發於50歲以上的男性,常見於面部,頭皮,下唇,手背,前臂,陰部等處,尤其是皮膚與粘膜交界處更易發生,初起為暗紅色堅硬的疣樣小結節,表面毛細血管擴張,中央有角質物附著,不易剝離,用力剝後可出血,皮損逐漸擴大,形成堅硬的紅色斑塊,表面有少許鱗屑,邊境清楚,向周圍浸潤,觸之較硬,迅速擴大形成潰瘍,潰瘍向周圍及深部侵犯,可深達肌肉與骨骼,損害互相粘連形成堅硬的腫塊,不易移動,潰瘍基底部為肉紅色,有壞死組織,有膿液,臭味,易出血,潰瘍邊緣隆起外翻,有明顯炎癥,自覺疼痛,如發生在皮膚與粘膜交界處,固潮濕與摩擦更易出血,發展更快,可形成菜花狀,破壞性大,有明顯疼痛,易轉移,預後不良.
早期皮損常呈小而硬的淡紅色結節,邊界不清,表面光滑,但常演變為疣狀或乳頭瘤狀,有時表面有鱗屑,腫瘤進行性增大.
根據腫瘤發展的快慢,腫瘤中央遲早會發生潰瘍,發展迅速的腫瘤直徑達到1~2cm大小之前就發生潰瘍,潰瘍表面呈顆粒狀,有壞死組織,易出血,潰瘍邊緣寬而高起呈菜花狀,性質堅硬,伴惡臭,發生於口唇的鱗癌90%發生於下唇,常為單個結節潰瘍性皮損,較皮膚鱗癌發展迅速,預後差,一般來講繼發於放射性皮炎,焦油性角化病,瘢痕,潰瘍,竇道者,其轉移遠較日光損傷,如日光性角化病為高;發生於口唇,陰莖,女陰者亦易於轉移.
原發性鱗癌少見,早期為一小的丘疹,結節狀或呈疣狀突起,淡紅色,表面粗糙,生長迅速易破潰並向周圍浸潤,多見於頭頂部,繼發性鱗癌多見,常在原有頭皮的慢性潰瘍,瘢痕等損害基礎上癌變所致.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检查
一、檢查
肉眼觀察:形態多不規則,質地較硬,無包膜,與周圍組織無界限;剖面實質性,呈灰白色,中心常有壞死區.
鏡檢:腫瘤細胞的形態及結構與其他地位的鱗狀細胞癌相同.中、高分化者可見細胞間橋及角化珠;低分化角化不明顯,無粘液細胞,亦無腺管樣結構.
組織病理檢查腫瘤由不規則表皮細胞團塊構成,向真皮增生.瘤團由不同比例的正常鱗狀細胞和非典型(間變)鱗狀細胞構成.非典型鱗狀細胞大小和形狀不一,核增生,染色深,出現非典型性核絲分裂,細胞間橋消失,出現個別細胞角化不良和角珠形成(瘤細胞作同心圓排列,自周圍逐漸向中心處不完全或完全角化).腫瘤惡性程度愈高則細胞分化程度越低,角珠形成愈少,細胞間橋愈少,真皮內炎癥反應較輕,反之則細胞分化較高,細胞間橋存在,角珠較多,真皮炎癥反應重.
二、鑒別
鱗狀細胞癌應同良性慢性潰瘍和結核性潰瘍相鑒別,早期與基底細胞癌相似,應與黑素瘤、角化棘皮瘤、色素痣、放射性潰瘍、光照性角化癥及其他惡性皮膚腫瘤和肉芽腫等病相鑒別.一般根據臨床表現,特別是組織病理檢查可以鑒別.
組織病理上應與假癌性增生(pseudocarcinomatoushyperplasia)鑒別.後者見於慢性增生性炎癥,組織象頗似一級、二級鱗癌.但鱗狀細胞通常分化良好,非典型性如個別細胞角化、核增生染色深則輕微或無.此外,常見白細胞侵入增生的表皮中,使某些表皮細胞崩解,而鱗癌則無此現象.必要時尚需借助多次活檢並結合臨床鑒別.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预防
鱗癌為高度惡性腫瘤,預後極差,預防主要是針對可能的誘發病因進行,去除致病因子和誘因是預防本病的關鍵,平時註意避免過度日曬和紫外線,X線照射,及頻繁接觸砷,瀝青等化學物質,對長期不愈的慢性潰瘍或黏膜白斑等要積極治療並定期檢查,有助於防止鱗狀細胞癌的發生.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治疗
(一)治療
早期診斷為治療成功的關鍵.治療應徹底,以免發生轉移.可根據腫瘤的大小、組織分化程度、患者年齡和身體狀態,選用適當的治療方案,包括Mohs顯微外科、放射療法、電幹燥療法、光動力療法、β蘿卜素、幹擾素和損害內註射氟尿嘧啶、腎上腺素凝膠或博來黴素等.已經轉移或晚期患者,可試用順鉑(cisplatin),多柔比星(阿黴素)或博來黴素(bleomycin)治療.由於鱗狀細胞癌有轉移性,危及生命,因之治療必須徹底.治療方法較多,但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仍以早期手術切除效果較好.
1.手術治療
頭皮鱗癌宜采用一次手術切除.對於病損較小、分化良好的腫瘤應首選手術切除,一期縫合.病損范圍較大者,切後應做皮瓣轉移或植皮術.切除時至少應包括周圍0.5~1.0cm的正常皮膚,應深達皮下脂肪層或筋膜層,原則是盡可能作廣泛根治.未侵及顱骨者,作頭皮全層切除,已侵犯顱骨者應切除顱骨並擴大到正常顱骨1cm,若已累及板障和內板,則切除范圍還應更大些.缺損顱骨范圍不大者,一般不作修補.頭皮作松解轉移皮瓣縫合,缺損較大者作植皮術.切除組織應做病理檢查,以明確是否切除幹凈.如果未發現淋巴結轉移,一般不做預防性淋巴結切除.此法能較徹底地一次切除癌腫,創面愈合快.缺點是,對發生在暴露部位或較大的癌腫經切除後,瘢痕常會影響美容和功能.
晚期鱗癌,有較深浸潤或已發現有淋巴轉移時,除廣泛徹底切除局部病灶外,還需作區域性淋巴清掃術.手術前後還應考慮采用全身性化療,或區域性灌註法化療.
2.淋巴結清掃
鱗癌手術切除後的選擇性區域淋巴結清掃術(ERND)很難決定.如下唇部鱗癌,在捫出有淋巴結組,和未能捫出淋巴結而進行預防性清掃組比較時,二組無顯著區別.故此,預防性清掃不是最必需的選擇,而應依據患者的年齡、癌的發生部位、浸潤程度和癌細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決策.
3.放射治療
凡不適宜手術或有手術禁忌者,可選用X線或鐳γ線治療.適用於年老體弱者、手術禁忌證者、發生在瘢痕組織上或血液供給不足部位的癌腫、少結締組織(如外耳、手指等)部位的癌腫,或癌已侵犯軟骨或骨骼(如在頭皮或耳郭),或轉移到淋巴結的癌腫.
(1)X線治療:根據病灶大小、深淺來決定劑量與療程,分區治療比較安全,大多不影響外觀和功能.小於2cm並相當淺的病灶可采用2~3周短療程的接觸分區治療;直徑小於5cm而厚度不超過0.5cm的采用中度X線、2~3周或3~5周的長療程分區治療;大於以上面積或超過以上厚度的病灶采用深度X線、3~5周的分區療法.接觸治療用50kV;中度X線治療用120~140kV;深度X線治療用160~180kV.分區治療按以上條件給予2、3、4Gy,少數為5Gy.總劑量為45~60Gy.
(2)鐳治療:同X線治療.雖較X線治療操作繁瑣,但對某些特殊部位如手背或足部等則有其優越性.
4.藥物化療
(1)局部用藥:河南省有以皮癌凈為主,中西醫綜合治療皮膚癌取得瞭較好效果的報導.也有外用三氯醋酸、足葉草脂或氟尿嘧啶軟膏者,但因其可靠性不易掌握,容易復發.
(2)全身用藥:肌肉或靜脈註射博來黴素(爭光黴素),1次/d,每次15mg,總量為600~900mg.對於已有轉移的鱗狀細胞癌以順鉑、多柔比星(阿黴素)聯合治療效果最好.全身用藥反應較大,故作為輔助治療.
5.刮除及電幹燥術適用於分化良好、瘤體較小者.治愈率與手術者的經驗和技術有關.
6.冷凍治療利用液氮等接觸皮損,使瘤組織凍融而發生破壞.本法不用麻醉,操作簡便,有報告治愈率可達80%以上.但冷凍後皮損處多發生水腫,愈合較慢.
7.激光治療適用於小而淺表病灶.利用二氧化碳激光束的高溫破壞腫瘤組織,僅用於老年體衰,不能接受手術的患者.
近年來應用激光和血卟啉衍生物相結合來診斷和治療鱗癌,取得瞭較好療效.它是將此種光敏劑(HpD)註入人體後,借助於一定波長的激光去活化光敏劑,使它產生光動力反應,以達到確定腫瘤部位和消滅癌瘤的目的.
8.Mohs外科手術適用於體積較大,部位較深的皮損.復發率低.本法在國外已較廣泛采用,但因費時費力,在我國尚未被普遍采用.
(二)預後
與鱗狀細胞癌的分化程度、發生部位、病程、治療方法及患者全身狀況有關.如果腫瘤分化較好,並且早期徹底切除,則預後尚好.如果分化不好,或已發生轉移,則預後不良.發生於口唇的鱗癌90%發生於下唇,常為單個結節潰瘍性皮損,較皮膚鱗癌發展迅速,預後差.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饮食
多攝入一些高纖維素以及新鮮的蔬菜和水果,營養均衡,包括蛋白質、糖、脂肪、維生素、微量元素和膳食纖維等必需的營養素,葷素搭配,食物品種多元化,充分發揮食物間營養物質的互補作用.
鱗狀細胞癌 M80700 3 鱗癌并发症
一、並發病癥
隨著腫瘤的發展,可能並發軟骨、肌肉、骨骼等部位損害,並可轉移至淋巴結.
1、感染潰瘍是鱗狀細胞癌的主要臨床特征,癌前常有慢性潰瘍並感染,亦可在癌後並發感染.感染時,壞死組織分解產生惡臭.
2、骨髓炎或骨膜炎鱗狀細胞癌向深部浸潤時,可累及下方深部的骨骼組織,發生骨髓炎或骨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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