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李 sī lǐ
詞語解釋:
1.官名。即司理。
2.執法,斷案。
分詞解釋:司理:
1.執法;主管獄訟刑罰。
2.官名。五代以來,諸州皆有馬步獄,以牙校充馬步都虞侯,掌刑法。宋太祖以為刑獄人命所系,當選士流任之。開寶六年秋,敕改馬步院為司理院,以新進士及選人為之,掌獄訟勘鞠之事,不兼他職。元廢。明時用為對推事的別稱。
3.主持;掌管。
4.管事;董事。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執法:
1.執行或執掌法令。
2.執法的官吏。王莽時曾改禦史為“執法”。
3.星名。
斷案:
審判訴訟案件:秉公斷案。